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1
暑假我爱看很多课外书,有《看不见的好朋友》、《童年》、《南极大冒险》……不过其中我喜欢的一本书是《爸爸妈妈真好吃》,让我印象非常深刻!
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吃货小女孩叫姜原来外号虾米,长得圆滚滚又结实,对她来说世界上美好的事就四个字:“吃饱了睡”!虾米的爸爸姜大卫,长得高高壮壮,是个名副其实的大胃王,能吃会吃厨艺高超,对家人关怀备至。虾米的妈妈小名椰蓉,从小爱吃甜食,是个不要命的甜食“动物”,爱做的事情就是做甜点,坐香蕉船可是他的拿手绝活。不挑食的男生罗家保,是虾米的同桌,是个什么都吃的杂食“动物”不挑食。学校食堂里的午餐总管药可可博士,他一开始做菜是很难吃的,被学生“尊称”为“头号呕像”!后来他努力锤炼厨艺,终于咸鱼翻身,成了大家心中名副其实的头号偶像。
其实,我们食堂烧的饭菜也不好吃,以前我非常讨厌我们食堂烧的菜,吃了都想吐的那种感觉,而且纪律委员不让我们剩饭所以每次我都偷偷的把饭倒掉。所以每次中午没吃饱,下午上课肚子饿的就会无精打采,只要放学一到家我就会到处找吃的,因为我很饿!
后来食堂的饭菜开始慢慢的变好吃了,我也不再挑食了,所以我决定要珍惜每一粒米饭,因为这都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的。其实在我的大家庭里也是这样,在家里烧菜,厨艺好的是爸爸,因为爸爸以前学过厨师,只不过平时上班没时间做饭,所以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,爸爸就会为家人做上美味可口的佳肴!平日里都是奶奶在家做饭,虽然跟爸爸的厨艺比起来略差了那么一点点,但是很可口。奶奶说:“我年纪大了,有的时候烧菜会忘了放盐和调料”,所以奶奶让妈妈跟着学烧菜,可是妈妈平日里工作比较忙,做饭的机会会很少,我跟奶奶说:“奶奶没关系,只要是你们做的饭菜,我都喜欢吃。”
我为我生活和成长在这样的一个大家庭里而感到幸福!因为我爱我的奶奶、爸爸、妈妈和可爱的弟弟,而同样的他们也爱我。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2
我们刚学了一篇课文,青山不老,有一位热爱大自然的老人,和其他六个老人,十五年来绿化了八条沟,造了七条防风林带,三千七百亩林网,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!这个老人处处为他人着想,他用自己的林业收入,帮助村民每家买一台电视机,这样他还觉得不够,他还要种树,知道自己爬不起来为止,这位老人让作者领悟到:青山是不会老的。在他植树过程中,他面临着很大的诱惑,女儿三番五次的想让老人进程享清福,可老人还是坚持留下来,继续植树造林,多么让人敬佩啊!房屋后面的青山终是老人的归宿,他与大自然有深深的情怀,虽然青山是不会老的,但是人类如果在破坏大自然,人类终究会受到惩罚,要多种树。
老人用自己的一生,换来了一片绿色的森林,这是值得的。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3
《不老泉》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,结果,看着看着,入了迷。原来,它讲的是有一口泉,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,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,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,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。可是,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,想尽办法得到他。
自从我读了《不老泉》,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、关爱的心。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。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:
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,住着一家人:温妮和她的姥姥、妈妈、爸爸。某一天,温妮出来玩,玩着玩着,她在树林里迷路了,然后,就坐在一棵大树下,忽然,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,他叫:杰西。正趴在那里喝水,这么一想,自己也渴了,就问:“这水好喝吗?我也想喝。”杰西说:“不行。”“为什么”温妮说。因为,这是不老泉,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。这时,迈尔斯和梅也来了,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,最后,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。不过,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,心中暗暗的笑了,因为,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。
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,是个坏人,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,这样做很不好。
在这里,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:塔克一家非常善良,关爱温妮;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。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,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,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,然后就去找他。
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,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。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,把梅给抓起来了,然后,温妮又把梅给救了,让他们赶紧逃脱。
最后,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,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,因为,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,是她的朋友。
这本书真有意思,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,杰西非常善良、友好,帮助迷了路的温妮。我不喜欢温妮,温妮离家出走,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。你们呢?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4
生命因青春而美丽,生命因价值而光彩,同时,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。但是,如果有一口不老泉,让你永保青春,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,你会去喝吗?通过阅读这本书,给我的感触特别大,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,而在于宽度和深度。
如果一个人,没有尽头的活着,他会厌烦生活,不懂得珍惜生命,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:生命是一个轮子,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。可是现在,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,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。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,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,“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,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。因为生命不死,就不是完整的人生,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,水在不断的流动,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。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,不能驶出,不能冲刺,没有沉没,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,即然帆不能再拉起,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,正如人一样,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。还会对生命珍惜吗?
死亡也许是残忍的,死亡也许是遗憾的,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,但是人生就像赛场,许多人都在奔跑,不管在赛场上跑多长时间,最后总归有终点,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,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。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,不在幻想长生不老,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,多为社会做点什么,就如{钢铁是怎样炼成}中的保尔·柯察金说的
人最宝贵的是生命。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。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: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,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。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:‘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——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。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5
这个学期在老师推荐下,我阅读了一本书——《呼兰河传》他它是由的女作家萧红所写。
这本书中有一位12岁的童养媳。他整天就在家里拼了命的干活。后遭受婆婆的折磨,一病不起离开了人世。但萧红却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,家里有一位非常疼她的外祖父。任她在院子里嬉戏打闹,傍晚阳光洒在院子里,萧红快乐的玩耍着。外祖父坐在木椅上,他露出一抹微笑,那微笑似乎阳光的温柔。那温柔正是萧红成长路上好的诠释,这种自由自在,无忧无虑的生活和那老胡家的童养媳做了鲜明对比。
这本书形象的反映出忽然这座小城当年社会风气的败坏,但如今这种灰色的世界已经不复存在,反而是那种繁荣令人向往的世界,我的童年就如萧红的童年一样快乐,到如今那些童年有趣事还深深的印在我脑海中。
在一个暑假中,我来到了外婆家,外婆家有我的表弟,表妹,每去玩都玩的不亦乐乎,这次也不例外,由于天气炎热,我就想一旁的小水塘玩耍一番,小水塘里什么都有,龙虾,小鱼,螺丝等等。说干就干,我们快速的换好拖鞋跑了过去。过了一会儿,我们仍然一只龙虾都没抓着,于是我突发奇想,说:"我们可以把大石头堵住出水口,让水位上升,这样龙虾也随着上来了"。这个想法受到了大火一致的认同,我和表弟负责搬石头,表妹就把石头给堵住,出水口十分钟过去了,水位肉眼可见的上升以及已经没过脚踝,小鱼小虾也随着游了上来,我们抓准时机弯下腰,快速伸出手,小虾就轻轻松松的收入囊中。按这样的方法,不一会儿就装了大半桶,正当我沉浸在大丰收的喜悦中,突然脚下一滑,重重的摔在水里,还好水不深,我轻松的就上来了,就是这样还挡不住我对丰收的喜悦。我们快速跑回家,让外婆把这些虾给炒了,外婆虽然嘴上说着瞧你们身体搞得那么湿,不难受吗?但还是主动的接过桶清洗龙虾。过了一会儿,一大盘龙虾就呈现在眼前,我们争先恐后地吃了起来,吃饱喝足后就躺在床上看着星星慢慢地进入了梦乡。
花开花落,残红以落。如今我已经要告别童年,可童年的那些趣事会牢牢记在心里,由于有了童年,才是我在人生之路上无所畏惧,奋勇拼博!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6
今天,我读了美国的作家纳塔莉·巴比特写的《不老泉》,看完后,我深有感触。
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:温妮·福斯特在家族拥有的森林里发现了一口泉,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长生不老!但这也迫使小温妮进一步思考:永生究竟是一种福音还是一种诅咒?
喝过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边流逝,而他们自己却永远不老,他们把这奇妙的经历秘密地像温妮一一道来……温妮最终没有去赴杰西的不老之约,她选择平平凡凡的过生活,选择经历生与死。若干年后,塔克一家又回到了这里见到了温妮,不过见到的是她的坟墓。她已经去世了,活了78岁。温妮虽然没有长生不老,但是她已经领悟了人活着的真谛。
人之所以害怕死亡,是因为死亡总是伴随着各种伤痛,各种离别,各种恐怖,各种残忍。你可能还想和你心爱的人多说几句话,你可能还想多看这美丽的世界几眼,但死亡断绝了你的这些希望。死亡绝然地带走你的亲人,或把你从你的亲人身边带走,带走你的爱、你的希望、你的快乐和健康。可是永生,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风光。
死亡与出生就挨在一起,你没法儿只挑自己喜欢的,不要自己不喜欢的,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种福气。人活着就得死,所以我们这模样,不能算活人,这能算是死人,是死物,就像路边的石头。这是塔克先生说过的一句话。曾经,我也向往长生不老,这样可以和家人永远呆在一起,可看完这本书,听完塔克先生说的这句话,我顿时觉得自己错了,错的太离谱了,我发现如果永远不死的话,那么你就不会去珍惜这个生命,去感悟这个世界!
所以,死亡真的不可怕,真正可怕的,是像塔克一家一样,永远死不了。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7
文章开头便让人感到了浓浓的绿意:“四周全是绿色的波浪,风一吹,树梢卷过涛声,叶间闪着粼粼的波光。”然而,文章所说的这个地方,竟是中国的晋西北,竟是西伯利亚大风常来肆虐的地方,竟是干旱、霜冻、沙尘暴等与生命作对的恶兽盘踞之地!读到这里,我不禁心中好生疑问:“这样的地方,怎会有文章开头的那一片绿色?”没有错,这绿洲的出现,是因为那个“手端一杆旱烟袋的瘦小老头”。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,65岁的他居然组织了7位老汉共同治理山沟。老伴过世,他顾不得悲伤,更加坚定了自己要“绿化环境到死”的信念;他的女儿要接他去城里享清福,这不是81岁高龄的老人应得的回报吗?人老了,过平静的生活不是理所当然的吗?但是,他,不肯。他坚定不移的相信种树便是命运的选择,他执着地坚持着在旁人看来有些可笑、不现实的宿命,把屋后的青山认定为他后的归宿!老人已跨过了八十岁的门槛,却还有宏伟设想:继续栽树......他这样实现人生的价值;一个人,活在世界上,原本,他(她)(本身)是没有价值的,他(她)要通过追求,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,来实现自己的价值......
老人的生命是有价值的,他放弃了人生中一个常人舍不得放弃的部分:逸。他从没有萎靡不振过,他把毕生宝贵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了“命运的选择”,为国家作出了贡献。放眼老人的一生:他的人生是充实的,还有快乐——因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而快乐。老人对青山深深地爱着:他创造了它,它也帮助了他——它给了他信仰:坚持自己的抉择。老人与青山亲密无间,老人是青山的一部分;青山也是老人的一部分。青山不会老;老人也不会老——因为他有着对生命抉择的热情追求和执着坚定的精神,还有,他实现了他的价值,实现了他作为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。
花未央人未老读后感 篇8
读了《青山不老》这篇文章,我为文中的老人而感动。《青山不老》中老人为家乡的青山付出了许多,老人的女儿几次让老人去城里享清福,但老人都不答应,终把荒山变成了美丽的绿洲。
老人不仅留下了青山,绿化了环境,重要的是保护了环境,造福了人类。如果我们破坏环境就对不起老人了,因为老人退休了都没有答应女儿去城里享清福,老人一定想,趁自己还活着这段时间,得多种树,造福人类,让家乡的人们过上好日子。结果,文中的那位瘦小老头,在65岁那年,竟和七位老汉治理这条地处祖国晋西北的大山沟,15年竟绿化了8条沟,造了7条防风林带,3700亩林网,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奇迹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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